池招办〔2012〕5号
关于2012年池州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
各县(区)教育局,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经济社会发展处,各有关招生学校:
根据
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《关于印发2012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、普通中专(含省外在皖)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》(皖招考[2012]37号)和《关于2012年普通中专(含五年制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》(皖招考[2012]44号)文件精神,2012年,五年制高职和普通中专招生录取工作仍由各市负责组织进行。为努力完成省今年下达到我市
招生计划,现对今年五年制高职、普通中专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录取时间
2012年8月9日开始,8月11日结束.具体日程安排:
第一批次:五年制高职录取。有关招生学校录取工作人员8日报到,8日至9日录取。
第二批次:三年制普通中专录取。有关招生学校录取工作人员9日报到,9日至10日录取。
二、录取地点
池州市南湖大酒店(池州市南湖路121号,市党校后侧)。
三、录取人员
各县(区)教育局招生机构负责人、工作人员(各1人),有关中专学校录取人员。
四、
录取分数线2012年全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为:师范类330分,普通类(含卫生类)280分,艺体类168分(280×60%)。文化课最低控制线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原始分和政策照顾分,不含理化实验和体育加试成绩。师范艺体类文化课最低分数线按照招生学校在我市普(幼)师实际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%,文化课最低分数线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原始分,不含政策照顾分、理化实验和体育加试成绩。
五、录取工作要求
1、参加录取工作人员,必须持招生学校介绍信(无介绍信者概不接待),按我市普通中专录取规定的时间报到,领取录取工作证后,方可进入录取场所参加录取工作。
2、录取工作人员在录取期间服从属地管理,食宿统一安排,费用回原单位报销。
3、参与录取工作的全体人员必须做到遵纪守法,廉洁自律,秉公办事,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
六、录取联系电话
池州市招生办公室电话:0566——2317818
池州市南湖大酒店电话:0566——5221222
二○一二年七月十六日
抄送:省教育招生考试院,各县、区招生办公室。